侵權商標是指:有侵犯別人合法權利嫌疑的商標。
商標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幹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有的侵權者認為直接冒用別人商標,法律明確予以禁止,因此侵權人采用把別人商標作為自己企業名稱。
2002年最高法院通過司法解釋明確,把他人註冊商標作為自己企業名稱使用容易造成誤認的,認定為侵犯商標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