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葉中國5月5日報道:5月1日起,新《商標法》將正式實施。為避免壹些品牌用“馳名商標”來誤導消費者,新《商標法》第十四條第五款規定,生產、經營者不能將“馳名商標”字樣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商業活動中。同時工商總局也明確:“馳名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容器上並於5月1日以前已經進入流通領域的除外。也就是說,5月1日以前就已進入市場的印有“馳名商標”的商品,5月1日後仍可繼續銷售,直至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