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人搶註35類商標可以按照下面方式補救:1.如果被搶註商標處於初審公告期,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2.如果被搶註商標已核準註冊,可以在該商標註冊後五年時間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申請;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壹定影響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