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屬於侵權行為。
行為人未經授權,非法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偽造、制造他人註冊商標,假冒註冊商標的,將行為人的主觀過錯作為認定是否侵權的重要因素。對於銷售假冒偽劣註冊商標的商品,要根據行為人的主觀過錯來認定是否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