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商標評審:提交上述相關材料後,領取回執文件,正式進入評審程序。審查過程會嚴格檢查文件的合法性,商標的註冊情況,是否與之前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是否違反《商標法》的禁止條款。對於審查不合格的商標,將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駁回理由。
3.公告異議:通過審核的商標將在巴拿馬官方商標公告中公布,並進入為期兩個月的異議期,相關利益方可對商標提出異議。
4.註冊核準:公告期內無異議的,裁定該商標可以註冊,壹段時間後頒發註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