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註冊的商標,看到別人在使用,可以告他侵權嗎?
答:不可以。商標必須經過註冊才受法律保護。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換言之,商標實際使用在先不具有對抗商標註冊的效力。所以未註冊商標始終處於壹種欠缺權利保障狀態,隨時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標的被別人申請註冊而被禁止使用。商標經過註冊後,就受法律保護。註冊商標壹旦受到侵權,可以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渠道救濟和人民法院渠道的司法救濟,通俗的說也就是可以向工商部門投訴和向法院打官司,商標註冊證書本身也是壹種權利存在的證據。商標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