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是自願註冊和強制註冊相結合的原則,但是在實際實施中又堅持使用在先原則。也就是說,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外,並非所有的產品或服務都必須取得註冊商標才能進行銷售,並且,會保護使用在先商標的在先權。
法律客觀 :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六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準註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