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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的地址

法律分析:申請商標可以在地方政務大廳或註冊大廳設立商標註冊申請受理窗口,代為辦理商標註冊申請受理等業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八條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第九條 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商標註冊人有權標明“註冊商標”或者註冊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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