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專用權的範圍:商標專用權以核準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2、商標權保護的範圍:
(1)普通商標權的保護及於類似之商標與類似之商品上。即不得在相同或相類似的商品上使用與他人已經註冊之商標相同或相類似的標誌。
(2)馳名商標權的保護範圍則擴及於所有的產品上均不得使用與該已經註冊的馳名商標相類似的標誌。即便該馳名商標未在中國註冊,其保護範圍也及於在類似的產品上不得使用類似的標誌。
(3)註冊商標也不能被他人用作其廠商的名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六條 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