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和商標的區別是:是否受法律保護不同,沒有進行註冊過的普通商標,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已經註冊過的商標,能受到法律的保護,且可以跨類型保護,與自己商標相近的商標都不可以被他人使用,壹旦發現別人侵權,可以起訴。
《商標法》
第五十六條
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第五十八條
將他人註冊商標、未註冊的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使用,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