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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可以作為經營店鋪的招牌嗎?

妳當然可以。根據《商標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本法所稱商標使用,是指在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商品交易文書上使用商標,或者在廣告、展覽等商業活動中使用商標,以標識商品的來源。

商標的規定可以有多種用途,當然包括把它作為商店招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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