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當註冊商標專用權受到侵害時,專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獨占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向商標註冊人提起訴訟,也可以自行提起訴訟,商標註冊人不予起訴;經商標註冊人明確授權,壹般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八條在企業名稱中使用他人註冊商標和未註冊馳名商標作為字號,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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