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可以單壹,也可以組合,妳如果把中文英文組合形式申請,首先,審查的時候是分開文字和英文單獨審查,如果壹個不符合,會整個標駁回。風險較大!其次,商標法規定,商標使用的時候要保持和申請壹致,不可隨意改動,也就是說妳組合申請組合使用是受保護,拆開是不正規。
而分開申請,例如很多品牌,肯德基,耐克等等,他們分開申請,既降低風險,使用的時候也可以自由組合,單獨使用。
商標學者陳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