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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的有效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需要在核準使用範圍以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另行提出註冊申請。註冊商標需要變更標識的,應當重新申請註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三條註冊商標需要在核定使用範圍以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另行提出註冊申請。

第二十四條註冊商標需要改變標識的,應當重新提出註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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