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變更是指變更商標註冊人的名義、地址、刪減商品、代理公司。商標變更只是變更相關事項,商標專用權不發生轉移。商標轉讓,是指將商標的專用權由壹個主體轉移到另壹個主體。商標轉讓,商標專用權發生了轉移。《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已經申請但尚未獲準註冊的商標,也可以向商標局申請變更或轉讓。《商標法》第二十三條註冊商標需要變更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註冊商標經核準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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