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同日申請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商標局向各方申請人發出《商標註冊同日申請抽簽通知書》,申請人可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自願選擇是否參加抽簽。
各方申請人均到場的,依據抽簽結果,中簽者確定為商標註冊申請人,依法對其商標進行審查,駁回或者部分駁回其他人的商標註冊申請。已通知但壹方或其他申請人未在規定時間到場參加抽簽的,視為放棄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商標註冊申請,由在規定時間到場的壹方自然中簽。已經通知但各方申請人均未參加抽簽的,商標局駁回或者部分駁回各方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商標註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