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美國商標註冊時,申請人必須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商標使用聲明。商標使用聲明中須包括將商標使用於商標註冊申請中指定的商品或服務上的使用證據。關於使用證據,區分以下幾種情況:
1)實際使用方式: 申請時須提交首次使用日期和地點,以及實際使用證據,授權時不加收任何費用。
2)意向使用方式: 申請時只需提交壹份意向使用聲明,待授權時才提交實際使用證據,官方需額外加收費用。
總之,實際使用就是妳已經在用這個商標了,意向使用就是妳打算用這個商標,正在籌備中,以意向使用相當於美國專利商標局給妳延期,延緩提交商標使用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