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變更其註冊商標並將變更商標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場的。這種行為在理論上也被稱為“反向模仿”。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行為。需要註意的是,這種侵權是商標侵權,包括“制造”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