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對象元素。本罪的客體是國家的商標管理制度和他人註冊商標的專用權。第二,客觀要素。本罪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非法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且銷售數額較大的行為。第三,主要要素。本罪的主要構成要件是壹般主體。第四,主觀因素。主觀上,本罪只能表現為故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壹十四條,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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