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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類商標進出口代理連續三年未使用撤銷。

如果壹直不用,就撤銷。《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註冊商標成為其核準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稱或者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商標局收到申請後,會通知商標註冊人限期提供使用證明。逾期不提供或者無效的,撤銷該註冊商標。不知道百度奢文商標管家,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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