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看獨占許可合同:商標註冊人應當首先查看與受許可人簽訂的獨占許可合同中關於收回許可權的條款。
2、提前通知受許可人:商標註冊人應當提前通知受許可人,並向其說明收回許可的原因和時間。根據合同條款,商標註冊人需要支付違約金或賠償金。
3、撤銷商標使用登記:商標註冊人還需向商標局申請撤銷商標使用登記,以確保受許可人不能再繼續使用該商標。
4、解除合同:商標註冊人應當與受許可人協商並簽署解除獨占許可合同的協議,以確保收回許可後雙方之間的權益得到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