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對已經註冊成功的商標有異議,而該商標註冊成功不到5年的,那麽妳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爭議申請,寫明妳爭議的理由,並附上相關證據,以證明妳爭議的成立,商標評審委員會對妳的爭議進行審查,做出裁定.
如果妳是對已經註冊成功超過5年的商標有異議,那麽就不能提異議或爭議了,只能是看對方是否三年近對該商標進行使用,如果沒有任何使用,妳可以向國家商標局提出撤銷三年不使用,請求商標局撤銷其申請.不過,提出撤銷不太容易,因為對方很容易提供使用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