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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搶註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惡意搶註的訴訟時效是三年。惡意搶註是以獲取不當利益或者妨礙競爭為目的,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情況下,搶先註冊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

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提起訴訟超過三年的,提起訴訟時侵權行為仍在繼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被告在註冊商標專用權有效期內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額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之日起向前計算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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