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誤導或者欺騙消費者的名稱不能作為商標使用;
3、名稱或圖形不能冒犯公共道德和褻瀆宗教信仰;
4.有關商標保護的國際公約中明確規定,任何主權國家的國旗、國徽和國際組織的國旗、國徽都不能作為商標圖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