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商標轉讓 - 非故意侵犯字號商標案

非故意侵犯字號商標案

●楊侵犯“金格爾”商標專用權案

2013年4月,當事人楊從某公司購買了40套標有“金格爾”註冊商標的沙發包裝及配件,並於2013年9月開始使用“金格爾”註冊商標生產沙發。至案發時,委托人* * *共生產標有“金格爾”註冊商標的沙發18套,價值27000元。經“金格爾”註冊商標所有人確認,當事人生產的“金格爾”沙發為侵權產品。昌吉市工商局作出沒收商標22套,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 上一篇:豆花粉哪個牌子的正宗
  • 下一篇:福建省步興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