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不可以申請商標
佛是宗教佛陀的簡稱,是很有宗教意義的字,而商標法規定,宗教及其公眾人物姓名等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商標審查指南中明確指出,有害於宗教信仰,宗教感情或者民間信仰的不能註冊商標,所以佛有關的字和標誌是不允許作為商標註冊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