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指出,由於歸入稅目30.04的產品應嚴格要求具有治療和預防疾病的功效,該產品不具有治療特定疾病的功效,不能歸入稅目30.04。由於該產品添加了稅目13.02不允許添加的物質,委員會壹致同意該產品不能作為蔬菜汁或浸膏歸入稅目13.02。
委員會也同意將該產品作為食品增補劑,但是對歸入稅目22.02還是21.06產生了分歧。委員會最後決定將該產品作為飲料歸入子目2202.90。
根據歸類總規則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