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是註冊商標,A是醫院高危藥品標識。
1、高危險藥品包括高濃度電解質制劑、肌肉松弛劑及細胞毒化藥品等。
2、高危險藥品應設置專門的存放藥架,不得與其他藥品混合存放。
3、高危險藥品存放藥架應標識醒目,設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藥學人員註意。
4、高危險藥品使用前要進行充分安全性論證,有確切適應癥時才能使用。
我國高危藥品的發展和現狀:
我國對高危藥品管理的研究起步較晚,只是近幾年才引起了社會的關註,國內許多學者對高危藥品管理工作進行了有益的探索。
2008 年7 月18 日國家藥監局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發出了《高風險品種“風險管理計劃”推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