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商標法》,商標專用權的原始取得只有通過商標註冊取得,而申請商標註冊,又采用申請在先原則,即對壹個未註冊商標來講,誰先申請註冊,該商標的專用權就授予誰。因此,不管壹個企業使用壹個商標多久,如果它沒有將該商標註冊,那麽,只要別人將該商標申請註冊,商標專用權就會授予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