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個人名義申請註冊的,提供1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加蓋公章。需要註意的是,商標註冊的申請人應當是:同我國簽訂協議或者我國參加國際條約或者按照對等原則辦理的國家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或者外國人、外國企業。符合上述條件,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可以在自願的基礎上申請註冊。
法律客觀性:
商標法
第五十六條
註冊商標專用權僅限於該註冊商標和核準使用的商品。
商標法
第五十八條
在企業名稱中使用他人註冊商標或者未註冊馳名商標作為字號,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