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或者近似的商標的;屬於商標侵權。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我國對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實行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雙軌制,因此商標侵權的法律責任既包括行政責任,也包括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