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西島商標法律包括1922年制定的《專利、外觀設計、商標法》,1959年修訂,1960年4月1日生效的《專利、外觀設計、商標》(修訂)。1960年4月1日以後獲得註冊的商標權可以延伸到安德雷,布萊索,大小沙克,赫姆島,傑湖島,利湖島;1960年4月1日以前獲得註冊的商標權必須經申請延伸才能在整個區域有效。
根西島商標註冊申請必須以英國商標註冊為基礎,商標註冊商品分類從英國商標法規定,根西島接受商品商標和色彩商標的註冊申請。目前根西島沒有參加任何國際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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