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所以未註冊商標始終處於壹種無權利保障狀態,隨時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標的核準註冊而被禁止使用。
如果品牌做大了,壹旦別人搶先註冊成商標,又要花錢買回,或重新塑造品牌,將損失慘重。
而且,註冊商標也是有風險的,即使去註冊了,也有可能會註冊不下來。所以,企業經營者若想穩定地、有保障地使用某個品牌最好先將其註冊成商標。
商標也是無形資產,壹定情況下可以質押貸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