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申請商標轉讓須使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公布的統壹格式的申請書。該申請書可以到商標局註冊大廳索取。也可在網上下載。委托商標代理組織辦理的,則由代理組織提供。
二、受理、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後15日內發住《核準轉讓註冊商標證明》
三、審查、商標局在審核商標轉讓、辦理相關手續時,會通過郵寄方式將文件發給商標轉讓辦理方。
四、公告、商標局審查核準後發布公告。轉讓註冊受讓人應在接到《轉讓註冊通知書》後三個月內到商標局領證。
五、核發轉讓證明。商標局下發核準證明,商標轉讓就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