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發現歐***體註冊商標已成為通用名,或有誤導公眾之嫌,可向合作局提出撤銷申請。
3.早期商標所有人可根據其在先權利申請註冊無效商標。
4.如提起商標侵權訴訟,還必須提出撤銷EC註冊商標或使其註冊無效的申請。歐盟法院依法撤銷或宣布歐盟註冊商標。。
5.只有內部合作局可以接受撤銷歐洲***同體註冊商標的直接申請,或者宣布其無效。如不滿意內部合作機構的決定,可將案件提交歐洲聯盟國際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