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商標轉讓 - 關於商標專用權的起算時間的確定

關於商標專用權的起算時間的確定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商標註冊申請人自商標核準註冊之日起取得商標專用權。為了保護商標註冊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行商標法對“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而核準註冊的”情形作出了專門規定,即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而核準註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自初審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起取得商標專用權。 法律依據:《商標法》第34、37條。 即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而核準註冊的商標,註冊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時間的起算點就是壹般的起算點,即核準註冊之日。

  • 上一篇:根據我國《商標法》,未經註冊商標權人同意,他人更換其註冊商
  • 下一篇:廣元宏昌盛鋁業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