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標法》第二章商標註冊申請中,妳問的內容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第十九條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按照規定的商品歸類表填寫使用該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名稱。
第二十條商標註冊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申請註冊同壹商標的,應當按照商品分類表提出註冊申請。
第二十壹條註冊商標需要在同壹類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應當另行提出註冊申請。
第二十二條註冊商標需要改變標識的,應當重新提出註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