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規定,奏唱國歌應當符合本法附件所載國歌的歌詞和樂譜,不得采用有損國歌尊嚴的演唱形式。
奏國歌時,在場人員要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敬國歌的行為。
國歌不得用於商標、商業廣告、私人葬禮活動等不適宜的場合,不得作為公共場所的背景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