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前壹種,我國的同名企業當然是可以註冊的了。
如果是第二種,不可以註冊。《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就相同或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當然,以上都是針對商品或服務類似的情況下。如果是在不相同或不相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是可以註冊的。比如對方是做服裝的,妳做機械的當然可以。
2、對方在中國已經註冊,當然就不能註冊了,因為會侵犯對方的在先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