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把壹個個人持有的國外商標給國內某個人或者企業使用,有以下兩種方式:
1、辦理商標轉讓,轉讓之後商標的專用權轉移到受讓人手中,轉讓人從此不再享有商標的專用權。需要雙方簽訂商標轉讓協議,辦理商標轉讓的時間壹般6-8個月左右。
2、辦理商標許可合同備案,商標所有人將該商標的使用權許可給國內的個人或者企業使用壹定的年限,但是商標的所有權還是掌握在商標申請人手中。需要雙方簽訂商標許可合同,辦理商標許可合同備案的時間是3個月左右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