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韓國的商標法當中,商標所指的是以生產、加工、認證或者是銷售商品為商業活動的人在自身的商品上使用的,用以將自身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所區分開來的標記之壹;
2.
符號、文字、圖形、三維立體形狀、色彩、全息圖、動作,以及是這些要素的任意相結合,都是在韓國所能夠註冊申請的商標標記;
3.
其他視覺上可以識別的標記都能夠在韓國申請註冊商標;
4.
韓國的商標保護期為從商標註冊之日開始起10年時間,申請人可以無限的續展申請完後繼續的使用在韓國的商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