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商標法,未經授權使用他人的註冊商標屬於侵權行為。因此,漢堡店在未經可口可樂公司授權的情況下,銷售帶有可口可樂標誌的杯子裝可樂,屬於侵權行為。
商標是企業的重要資產之壹,商標的註冊和使用權也是企業的合法權益。其他企業或者個人擅自使用他人商標,將損害商標註冊人的合法權益,對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造成不利影響。
另外,漢堡店如果要使用可口可樂的商標,應該先向可口可樂公司申請商標授權,確保其行為合法合規。同時,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也要註意商標的合法性,避免購買侵權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