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商標轉讓 - 河邊的建築和土地重新被批,卻給他人造成財產損失,受害人該怎麽辦?

河邊的建築和土地重新被批,卻給他人造成財產損失,受害人該怎麽辦?

協商不成,起訴至法院,要求侵權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的,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權和財產權。

第三條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條侵權人因同壹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同壹行為的,由侵權人先承擔侵權責任。

第五條其他法律對侵權責任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 上一篇:甘肅馳名商標
  • 下一篇:如果我現在註冊商標,之前的重名會被禁止嗎?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