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是指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選擇、經銷的商品或者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服務上使用的用以區分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顯著標誌,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立體標誌、聲音、顏色或者上述要素的組合構成。
2.LOGO是指表明事物特征的標誌。它以簡單、明顯、易識別的圖像、圖形或文字符號為其直觀語言,除了代表什麽、代替什麽之外,還具有表達意義、情感、指示動作的功能。不壹定是商品標誌,也可以是組織標誌、徽章、個人標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