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樂的英文名字是由潘伯頓當時的助手及合夥人、會計員羅賓遜命名的。羅賓遜是壹個古典書法家,他認為“兩個大寫C字會很好看”,因此他親筆用斯賓塞草書體寫出了“Coca-Cola”。“coca”是可可樹葉子提煉的香料,“cola”是可可果中取出的成分。“可口可樂”商標100多年來壹直未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