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產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跨界聯名生產的產品必須經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認可,才能在市場上銷售。
2 商標法:規定跨界聯名使用的商標必須經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審批,並取得商標註冊證書。
3 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跨界聯名不得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使用虛假宣傳、欺詐性銷售手段。
4 廣告法:規定跨界聯名的廣告必須真實、合法,不得有欺騙性或者誤導性。
跨界聯名是壹種有效的營銷手段,但是也需要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