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六)公司名稱中不得含有損害國家和社會利益以及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內容或者文字,不得含有政黨名稱、政府和軍事機關名稱、群眾團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和軍隊番號。公司名稱不得與同壹登記主管機關管轄範圍內的同行業註冊公司名稱相同或者近似。
姓名權是指法人和特殊自然人組合依法享有的決定、使用和變更自己姓名、轉讓姓名、排除他人非法幹涉、竊取或者冒用的人格權。最高法院之後的理發店名稱不侵犯特定單位的名稱權,不存在侵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