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體商標註冊保護的壹般性原則
1、合法性原則
同所有的商標壹樣,立體商標不得違反公***秩序和善良風俗,也不能在商品或服的性質、質量、產源方面欺騙消費者。
2、顯著性原則
這裏所說折在先權利是指在先的商標權和其它在先權,就在先商標權來說,我國剛開始保護立體商標,在目前還只有申請在先的權利,通過查詢就可以避免沖突,至於其他在先權利,主要是在先的外觀設計權,作為商標代理人,很難避免這方面的沖突,照壹般商標註冊的經驗,在先也只有在公告期提異議或註冊後提撤消註冊不當來主張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