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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牌子與永久商標!我該如何處理!

商標法第二十九條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壹天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懂了沒有,所以妳最好把妳的商標盡快申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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