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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未使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怎麽辦

重新申請後可以

商標法規定,地理標誌證明商標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滿前可以申請續展註冊,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

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信息系統是國家地理標誌網的技術支持系統。信息系統在支持政府監管工作的同時,引導企業申請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專用標誌,為企業提供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品牌保護,增加企業市場競爭優勢。除此之外,物流跟蹤查詢服務系統、數字化授權經銷商管理系統、數字化會員管理系統可以為企業在規範市場秩序、區域銷售分析、銷售策略的制定、產品投訴處理及防竄貨等市場銷售管理行為中提供可靠的數據依據和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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